有则笑话,一老师驾车赶往学校,撞红灯,被交警拦下。交警开出抄写“今天我撞红灯了”1000遍的罚单。老师莫名其妙。交警称他是此老师的学生,在校时经常被老师罚抄课文。于是下决心,如果有一天老师落到他手里,也让老师尝尝罚抄的滋味,,正好老师撞红灯,被他拦下,正好报复一下。
尽管是个笑话,但很多人在小学、初中期间都有过被罚抄经历,抄写课文、错题几十、几百遍,甚至一同学高中期间还被老师罚抄历史课文50遍。
罚抄成了老师的一个法宝,也成了学生的梦魇。
但学生的救星来了。

我有保护伞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2021年3月1日正式生效。
规则第十二条规定 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七)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八)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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