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林生斌再婚产女爆出的瓜越来越多,今天从公司的角度讲一下。
女主已过世4年,但在网上依然能查到她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杭州XX正装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20日,刚成立3个月,女主就发生意外了。至今仍未做法人代表变更。
为什么公司不变更法定代表人?
先来看看什么是“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唯一的意义就是对外代表公司法人,外面的人向公司打官司讨债、或者有人利用公司去做违法行为,追究公司责任时,可以顺便追究到法定代表人头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出自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是有实权的。至于公司小员工或者是副总之类的,都是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是有区别的。代理人是在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超出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无效。
小、微型企业的法人很多都不是实际持有人,一般都是妻子、职员、亲戚,或者是一些退休老人挂名。中大型企业则一般都是妻子当法人。不少女性被家人安排担当法人,如果是没有实权,没有收益,则风险极大(女主就是这样)。所以,在活着的时候,建议尽早立个遗嘱,写明意外死亡时,丈夫和子女没有资格继承自己财产,这样会降低莫名被死亡的机率。
公司的注册D址有可能也会用租赁房屋的D址,主要是为了逃避责任风险 。因为出了什么问题要付民事、或刑事责任时,赔钱是算简单的,最严重还要坐牢;要是遇上特大事,连以前离职的法人代表也有一定的责任。之前就有个新闻说一毕业生什么也不懂,签了一些文件,莫名其妙变成了法人、后面公司出了啥事都她背锅了。
现在在第三方网站上,该公司仍显示女主持股90%,林生斌持股10%,其余3位高管均姓林。tony林为了巨额赔偿丧葬费保险等等火速注销了女主户口,但没注销女主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就是让女主又出最多的钱,又承担最大的责任与风险,而事实上,女主在家里累死累活带孩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高层都是林生斌的自家亲人,就是林家出最少的钱享受了公司的最大利益。这货将女主算计了。出资比例最大的股东也不宜担任法定代表人,因为一旦出了什么事,最大出资人垮了,公司也就垮了。女主作为出资最多的股东,后面赚钱了该分她更多,这些年赚的钱也应该拿最多,但他们应该婚后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分的话也得按婚后财产来分。
综上,朱家人实在太好了……出钱给女婿,实权也全给他,女儿回家不停的生小孩做主妇,公司的事一点都不参与。女主这婚结得确实不值当。无论从公司成立时间,还是保姆到来的时间(来了半年就出事了),以及在搜狗百科的记录:“2017年12月,莫焕晶辩护律师党琳山称,杭州消防部门不提供火场信息,警方也只采集了两名第二批进入火场的消防员,他向中院申请38名消防员出庭也被驳回”。潼臻一生的品牌在火灾发生的第二天就注册了。这一个个实实在在的疑点越来越接近真相了。
林生斌算好了在6月30日晚上将近十二点发的微博,后面会有七天禁娱,热搜管控。七天过后这事儿就淡忘了。他的算盘打得实在太好了。大家等着8号一起送他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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