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投保是违规行为,一旦被保险公司做实证据,就会钱财两空!!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 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负有如实告知义务。下图是保险法原文,大家不要忽视该条法规,据统计,我国拒赔的人身保险案件中,多数原因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未如实向保险公司说明真实情况。随着现在互联网技术深入发展,医院就诊记录可以存档20年左右,保险公司可以随时调取记录。所以一定不要有侥幸心理去瞒着保险公司,这样只会让自己吃亏。
那有朋友问:如果我身体健康有问题,就不能投保了吗?
当然不是,当下我国大举推进保险事业,推动保险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近20年内保险公司如雨后春笋一般,从最初的中国人民保险一家到现在的100多家保险,保险规模,业务种类也不断增加。其中不乏很多创新型保险公司,只要你的健康问题符合保险公司的接受能力并予以承保,那你就可以放心的在该公司投保,切记不要隐瞒健康情况,否则到头来钱财两空!
至于实务中,带病投保问题?如有感兴趣的小朋友可以私信我,我会给带大家探讨如何带病投保并寻找合适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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