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目很大。真要说起来,教师的职责很多,有知识传授、有品德教育、有行为训练,有生活指导等,可以说是包罗万象。
但我是从一名普通的学科教师的角度来说的,我觉得,教师的职责当然主要是教育好学生了,提高教育质量,为国家培养需要的人才,主要的职责有四项:
第一要让学生学有信心。低起点,小步子,要让学生听得懂,学得会,做得出,小测验、考试能得高分,增强他们学习的信心,让学生觉得我能行。不要以为我讲得很深奥,学生听得云里雾里,就以为是自己水平高。这是一种错误的教育理念,不接地气,招人嫌的。
第二要让学生感兴趣。兴趣是可以激发培养的。学得会搞得定就会积累兴趣,老是不及格都就丧失兴趣。老师要善于观察,及早发现,鼓励为主,让学生对学习产生兴趣(说说容易做起来难),使他们主动地参与,高效地学习,更快地成长成才。
第三要对学生尊重。没有尊重,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教育。老师要发自内心地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平等地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情感、尊重学生的隐私、尊重学生的差异,尊重学生的暂时落后。即使学生有缺点,也要给予面子,尽量个别教育提醒,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一下批评指责,搞得很紧张。
第四要培养学生好的习惯。好的习惯比多学知识更有价值。中国有一句谚语:“养成好习惯是一辈子用不完的存款,养成坏习惯是一生中还不清的债务。”培养习惯不能光说,要训练,坚持一个阶段,大部分学生可以形成较好的思想行为习惯。前面辛苦一个阶段,形成气候了,可以减轻后面更长时间的后续管理的难度。
以上四项是基础性的工作,也可以说是狭义的教师职责。这些做好了,理顺了,教师有了威信,才能延伸到其它方方面面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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