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丈夫有案底,是否影响与前夫所生孩子的前途,还要看孩子与他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以及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影响程度。如果“他”是孩子法律上的继父,且与孩子长期生活,孩子从事一些光彩职业会受到一定影响。

一、政审可能要看当事人父亲的表现
一般情况下,孩子们入学就业需要进行政审的,主要针对孩子本人。看孩子之前的学习经历或者工作经历,看他们的思想表现,平时有没有过激言论和行为,有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孩子从事一些光彩照人的职业,如警察、法官、公务员、外交官等等,政审范围可能要扩大当事人的近亲属,这其中就包括当事人的父亲。例如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要求,考核和政审不但要向考核和政审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学校的保卫部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派出所、居(村)委会了解情况,还要向考核和政审的主要直系亲属所在单位领导、同事、人事部门和居(村)委会、派出所了解情况。

二、法律上的“父亲”
政审范围中的“父亲”,不但包括亲生父亲,也包括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继父虽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不会遗传“不良基因”,但继父长期与孩子生活在一起,其言行举止都会对继子女产生一定的影响。继父对孩子的影响程度,还要看他们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如果孩子没有与自己的现任丈夫形成抚养关系,也就不是法律上的“父亲”,就不在法定考核审核范围之内,但这也不能说不在审查范围之内,因为他的行为会通过孩子的母亲间接的影响到孩子。
《征兵Z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Z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三、并不是所有职业都进行严格政审
从一些学校招生简单和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来看,一般情况下都需要进行一定的政审,只不过孩子所从事的职业越光彩,政审程序越复杂,政审范围越大。如果从事外交官,可能会往上查三代。如果到民企工作,只要能胜任工作,帮老板赚钱,即便当事人是刑满释放人员,老板也不在乎,对吧!

写在最后:
“继父”有案底,母亲应该如何选择?这个问题说来挺难决断的。如果说为了孩子而放弃自己的幸福,这就委屈了自己,也对刑满释放人员不公平,再说孩子将来工作也不一定会政审到继父。如果说母亲为了自己的幸福,安全不顾孩子的前途,又显得十分自私。如果可能,是否考虑将孩子交给前夫抚养,不要与“继父”形成抚养关系,这样就会影响小一点。何去何从,这还需要母亲根据家庭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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