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粉丝问,居间费超过5%是不是就违法了?你说这个比例定多少才合适呢?我告诉大家,不违法,只要你是真实给出去的佣金或居间费,你想给多少就给多少,只是你们如果签的是居间费或佣金的协议的话,那么这个比例超过5%没有办法税前扣除,财税2009 29号文第一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的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允许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其中除保险以外的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收入金额的5%为限额。
第二点,有些老师说这个条文被废止了,这个言论是错误的哈,这个条文只是部分关于保险企业的条文被废止了,其他的依旧生效。
第三点,也就是老板们最关心的,在实际操作中,很多行业它的佣金提成和居间费,都是超过5%的,那怎么办?举个例子,关于医美行业,行业内的人都知道,成交价的50%都是要作为渠道费用给出去的,那这50%里面是不是除了居间费用,还有管理费用,服务费用,销售费用、宣传推广费用等等,那么在这里面除了业务招待费和宣传推广费用有一定比例的税前扣除的这个限制,那其他的费用没有吧,所以,只要你是真实发生的,你就不需要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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