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基本都是吓人的!
好傲慢的物业!自从小区进来了物业,小区的环境大变样。草也死了,树也秃了,美丽的月季也不开花了。楼前堆满了垃圾,草坪上狗屎成堆,野猫成群,鬼哭猫嚎!
据说有业主委员会,不知道都是何许人,更没有开过业主会,也不知道怎么样签下了合同。
业主不满意,不交物业费;物业发来了律师函。律师函说:合同对物业基本情况、委托管理事项、双方权利义务、物业服务费用等内容进行了约定,你作为住户,该合同对你有约束力!
对住户具有约束力,对物业有没有约束力?不善尽义务,就可以收费?法律不保护业主吗?难道物业就这样?
要马上恶补物权法,看看会不会有帮助。若是哪位有经验,有维权路径,请多多指教!
拓展资料:
昨天小区业主群里有些业主晒出了他们收到的物业方面的律师函。是因为他们没有交今年的物业费。
去年10月份开始,小区里面就在搞各种改造,以前用的pe水管好好的,要改成铁的水管,居民们发现铁水管已经生锈,就阻止了施工,管理局答应重新换pe水管,却迟迟没有动工,小区里面沟沟坎坎,车没有地方停,人也不好走,电动车经常丢,居民家里也被盗多次。
业主们认为物业只收钱,不作为,我们是一个三线城市下面的油矿区,小区四通八达的,随便进出,物业费每平方1.4元,业主们认为比潜江市还贵,考虑拒不交钱。
我家是有单位管的,单位上强制要求我家交了[捂脸][捂脸][捂脸]
头条的朋友们,这种律师函有什么作用?会不会影响业主们的信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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