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一天的收入大约300到1000左右不等,有的收入还达不到300元。
影响收入的原因有一下几方面:
1 城市不同,收如也有所不同,一线城市,订单量大(比如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收入会高一点(500到1000左右。二线城市订单量小(宁波,哈尔滨,长春,南宁)收入会低一些(200到400左右)。
2 影响平台司机收入差异的因素是多元的,既有司机个人习惯(在线时长、口碑值/服务分、出车平/高峰、长时间设置预约单/顺路单等),也有客观因素(城市消费水平、市区/郊县、淡旺季、品类等)。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节奏逐渐的开始加快,对外出时所乘交通工具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高。正是在这种前提,一种打破以往传统意义上的交通工具—-“网约车”出现了。对比以往的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有着:随叫随到、价格低廉等特点,尤其是深受一些年轻人的喜欢。
不过正所谓有得必有失,在方便人们出行的同时,近年来网约车司机与网约平台、司机与乘客之间的纠纷也屡见不鲜。为了遏制这些现象,维护广大网约车司机和乘客的利益,近日,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
据悉,该《意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平台和从业人员利益分配机制。
网约平台企业要向从业人员和乘客等相关方公告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每次订单完成后,在驾驶员端应列明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和平台的抽成比例,保障驾驶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网约车平台在调整计价规则和收入分配规则(抽成)等经营策略时要充分征求从业人员代表、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的意见,并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
二、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1)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为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对不符合劳动关系的从业者,鼓励网约车平台企业积极参加职业伤害保障,为从业人员在线服务期间劳动安全提供保障。
2)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劳动报酬。网约车平台向提供正常劳动的从业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3)优化派单机制,平台不得以冲单奖励等方式引诱从业人员超时劳动。平台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劳动安全、运营服务的教育培训。不得以高额风险抵押金、保证金转嫁经营风险;不得将从业人员服务计分、服务时长、派单机制等进行挂钩;不得变相违法阻止从业人员自由选择平台服务。
4)强化工会作用。各地工会组织要最大限度的将网约车从业人员吸收到工会组织,搭建从业人员与网约平台的交流沟通平台,协助从业人员与平台进行平等协商。
5)改善从业环境和工作条件。简化审批流程,为符合条件的网约平台和从业人员办理许可提供便利。加强网约平台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引导企业自觉开展公平竞争,向社会做出公平竞争信用承诺。强化监督管理,对那些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首问负责制及时妥善处理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投诉。
以上就是此次《意见》的一些主要内容,各地依据《意见》的指导会出台相关的具体方案。整体上来说,未来网约车行业会越来越规范,运营环境也会越来越好,从业人员的待遇也会越来越高,消费者也能获得更多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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