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交了10年社保,没退休去世了,能领多少遗属待遇?10万左右
缴纳了社会保险的参保职工不幸去世了,能领多少遗属待遇呢?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对企业员工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进行了明确规定。
首先,遗属待遇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丧葬补助金,广东2021年是8376.17元。
丧葬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是按照参保人员去世的时候,养老保险所在省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进行计算。具体的发放是按照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
经过查询统计局的统计数据,广东省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50257元。广东省城镇居民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就是4188.08元。
因此我们可以计算出广东省参保人员去世时,今年能领取的丧葬补助金数额是8376.17。
第二部分是死亡抚恤金,广东交10年社保的可以领37692.75元。
这一部分的计算是按照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来计算。也就是养老保险,交的时间越长,领的抚恤金会越多。也是按照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基数来计算。
具体的规定是:
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不满5年的,发放3个月的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参保人员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6个月;
参保人员缴费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
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如果是在广东省,交了10年的社保。那么死亡抚恤金是发放9个月的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就是4188.08*9=37692.75.
丧葬补助金8376.17元,死亡抚恤金37692.75元,两项遗属待遇加起来是46068元。
其次,除了遗属待遇之外,参保人员如果去世,还有一部分钱可以领取。
这部分钱就是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本息累计储存额,在广东交10年社保,估计在5万元左右。
这部分金额是家属可以支取的。《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但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什么是个人账户?通俗地说就是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部分,也就是每个月从工资里扣的养老保险部分。一般来讲这一部分能占到工资里社保扣除额度的接近80%。也就是说,如果每个月工资扣1000块钱的社保费,那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数额每月大约接近800元。这一部分的具体数额,可以到当地的社保机构进行查询。
由于养老保险每年的缴费基数都不一样。因此,每年从个人工资里扣的社保费,数额也不一样。我们假如每个月从工资里平均扣400块钱。那么如果交了十年的话,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累计本息储存额大约在5万元左右。
总之,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无论是退休之后开始领养老金了,还是退休之前没领养老金,个人就去世了。个人交的这部分钱都不会亏,不会白交。
如果在广东省,缴纳了十年以上的社保,那么如果参保人员去世了,家属可以领到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以及遗属待遇。总额加起来估计在1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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