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有多名中产损失惨重。
2019年1月31日,法院裁判文书网披露了《原告邓春枝诉被告云南中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西安裕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合伙企业、西安营建置业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该案的主角是邓春枝,女,1948年12月出生,汉族,西安市碑林区人。
2014年4月4日,邓春枝买的云南中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发售的“中裕地产基金一号红星XX城”产品,认购金额为320万元,年化收益率为13%,产品期限为12个月加2个月弹性续期。
值得一提的是,“中裕地产基金一号红星XX城”第四期的发行规模为5000万元。
云南中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依约按照年化收益率13%,向邓春枝支付了2014年4月4日至2015年4月3日的利息。
2015年4月4日借款到期后,云南中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不能按期还款,遂向邓春枝出具了《还款计划承诺书》,承诺于2015年4月20日之前全额支付本金及利息收益,并承诺,如不能按期归还,双倍(即按照年化收益26%的标准)返还利息收益。
后来,云南中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共偿还了250万元本金及利息,剩下的70万元本金及利息不能偿还。
西安市莲湖区法院查明,“中裕地产基金一号红星XX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的登记备案。
2018年11月16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做出判决:
云南中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偿还邓春枝借款本金70万元,支付自2015年8月19日起以7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本判决指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
在西安,云南中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还有另外一起官司。
《原告杨栩枫诉被告云南中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西安营建置业公司、陕西万和置业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
杨栩枫,女,1970年3月出生,汉族,西安市雁塔区人。
2015年4月10日,杨栩枫经过浦发银行西安分行某支行业务员赵苏豫的推荐介绍,在该支行理财柜台办理了认购云南中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中裕地产基金三号星美国际广场”相关手续,认购金额为300万元。
该产品的投资期限为一年封闭期加两个月弹性续期,预期年化收益率为9%,资金投向了西安营建置业公司,而西安营建置业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陕西万和置业公司提供全额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一年期届满后,杨栩枫拿到了27万利息,但未拿回300万本金。
云南中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向杨栩枫出具了《承诺函及转投协议》,承诺300万元自2016年4月11日以后按照年利率8%计息,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
最终结果是,云南中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未能按期清偿。
西安市莲湖区法院查明,“中裕地产基金三号星美国际广场”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的登记备案。
还有一个细节,“中裕地产基金三号星美国际广场”在产品说明书中载明了关于投资及收益、兑付期限、责任承担的承诺等相关内容,按照相关规定,云南中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与杨栩枫之间建立的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2018年7月18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做出判决:
云南中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西安营建置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共同偿还杨栩枫借款本金300万元及按8%计算的利息,陕西万和置业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不仅仅是邓春枝、杨栩枫,西安还有多名受害者。
西安市莲湖区法院的开庭传票显示,2018年12月以来,薛亮、杨新玲、张锦儒等多位自然人陆续起诉云南中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西安营建置业公司等。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显示,云南中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21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员工数量为20人。
2016年12月23日,云南中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被云南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黄桷树财经注意到,云南中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现在已被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原因是“未按要求进行产品更新或重大事项更新累计2次及以上;未按要求按时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该文章投稿作者:满路 香,如若转载,请注明来自鱼鳞桐程网:https://www.yulintongcheng.com/4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