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失信人,真的会让他们没有出路吗?生存不了吗?

我认为并不是这样,成为失信人分为两种,一种是故意躲避债务拒绝履行法院判决,一种是真正没有钱但有还款意愿的人。然而,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往往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对于真正想挣钱还债的人会处处受到限制,阻碍他们的发展。那么对于不想还钱的人来讲,列入失信黑名单对他们的限制,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下面我们分别讲一下。

首先我们要知道列入黑名单对于失信人员来讲都有什么限制。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那么让我们逐个分析一下:
⒈在乘坐交通工具上受到了限制:对于想挣钱的人来讲,在交通工具上受到的限制是极大的对他们进行阻碍,在工作期间难免会有出差的这种情况,如果他们收到了限制你让他们怎么去出差。但对于那些不想还钱的人,可能就没有这些问题了,因为他们本身就不需要出差。
⒉从高消费方面来看:对于想还钱的人他们外面还欠着很多债务,根本就不可能去那种地方进行高消费,也舍不得花这些钱。而对于欠债不还的人,他们本身就有钱,完全可以不用自己的名字去买单,出入高档会所和酒店,对于他们来讲并没有什么影响。
⒊买不动产或房屋装修:对于想还钱的人连帐都没还完呢,拿什么去买房子或者装修,这样的限制对于他们来讲有何用?对于不想还钱的人来讲,能不能拿直系亲属的名字去买房屋或者进行装修,这种限制能限制得了他们吗?
⒋租用办公场所:真正的债务人,你想让他拿出1000块钱都很难,又拿什么去租赁这些高档的地方去办公。对于不想还钱的人来讲,他们这些行为完全可以不用自己的名字直接去办理,完全可以在背后进行暗箱操作。
后面的也都是关于一些消费的问题,大体上和上诉基本一样。真正的老赖完全可以不用自己的名字买房产、买车辆。但他们却依旧可以住着豪宅、开着豪车。你又能拿他们怎么办呢?法院只执行失信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其他人名下的财产法院是没有权利去执行的。

我记得有这样一条法规,大概意思是讲,被执行人需要每半年或一年向法院上报最近的财产状况。但是又有多少人向法院上报过呢?对于没有上报过最近财产状况的被执行人有什么惩戒措施吗?
法院始终秉持着“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强制执行之后,法院会把寻找债务人财产线索的任务交给你。并且不给你开任何的证明,没有法院的证明,如何去银行、不动产、车管所查询债务人名下财产状况。即使债务人故意更换家庭住址和D话号码,让债权人找不到法院也不会管。这是不是等于说给真正的老赖,提供了更好的逃避债务空间。
我们在执行案件的时候尽量要区分开真假老赖,要给一些人发展的空间和时间,同时也要让债权人看到要回钱的希望。债权人的条件非常简单,只是想把钱要回来哪怕时间长点也可以。
现在属于一个混乱的场面,债权人根本看不到任何能把钱要回来的希望。而真正想还钱的人往往会到处受限,不想还钱的人却逍遥法外没有任何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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