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分析: 威胁他人安全,是违法行为,受害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查处,追究违法嫌疑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人具有天生的生存、自由、追求幸福和财产的权利,也就是所谓的天赋人权,这种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但有些人要么不知法,要么明知故犯,总是放任自己的私欲去践踏别人的财产、自由、甚至生命,比如那些疯狂纠缠别人的人,那些纠缠不成就杀人放火毁了对方的人。
如果女性不幸遇到这样死命纠缠的人,该怎么办?
首先要做的是,拒绝;其次要做的,仍是拒绝;第三要做的,还是拒绝。
不喜欢对方就不要拖泥带水,就要马上拒绝,不给对方任何希望。
但方式要温和,要讲理,要有礼貌,要让对方知难而退。
千万不要被对方的所谓“深情”打动,即使不喜欢也答应试试,一试就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麻烦。
还记得去年那个被无赖前男友当街活活打死的年轻女性吗?
她就是当年明知道对方不是好人,却感动于对方对自己的“用情至深”,于是答应交往,于是发现对方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于是分手,于是被求复合,不答应复合后被当街暴打无数次,活活被打死在街头。
实在拒绝不了怎么办?
那就尽量换工作,甚至换城市。
有人说工作多难找啊,哪有说换就换的道理?
换城市更是谈何容易,不仅仅是换工作的问题,还有搬家的问题,适应的问题等。
但是,跟自己的自由和生命比,孰轻孰重,自见分晓。
当年漂亮的网红拉姆,在跟前夫离婚后被前夫反复纠缠复婚,也曾有人劝她远走高飞,可她因为眷恋着老父和孩子,只好困守家乡,最后被丧尽天良的前夫泼汽油后点燃……
拉姆之死当然怨不得拉姆,不是她没有努力,是她实在没有办法。她不堪忍受丈夫的频频家暴,不顾农村人的风言风语,愤然选择离婚,虽然离婚大不易,但终于还是得偿所愿。
离婚后总被前夫骚扰,她也躲避过、报警过,无奈“清官难断家务事”,她一个弱女子能有什么办法?
有亲戚劝她离开老家到外地发展,怎奈她放不下年迈的父亲和年幼的俩娃,只好每天提心吊胆地生活着、操劳着……
拉姆是不能,不是她不愿离开家乡;而其他女性,如果遇到垃圾人纠缠,如果能躲开,还是远远地躲开为好。
十几年前,有个老家的熟人,离婚后也被前夫百般纠缠,还被亲戚邻居当作笑柄,于是她毅然决然南下打工,在南方打工期间,她不仅遇到真爱,然后结婚生子,工作上还小有成就,如今她每说起那些前尘往事,就会感慨不已:幸亏当年有工可打,幸亏当年去了南方……
有人会说:都已经被威胁、被打骂、被纠缠到这个份上,为什么不奋起反抗,比如趁其不备、打断对方的“狗腿”,让他行动不便、瘫痪在床?比如在对方杀死自己之前先动手杀了对方……
真应了那句话:站着说话不腰疼。谁能料到对方会真的杀了自己?谁想轻易犯下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罪名?谁不会对前途抱着美好的幻想?
“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早已过时;“清官难断家务事”在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面前亦早已落伍;“感情纠纷”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挡箭牌……愿世界少一些放纵和伤害,愿每个生命都能得到尊重、保护和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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