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仔细阅读或商讨制定合同条款,在后期履约合同中假如双方产生纠纷及分歧。都会对当初签订的合同条款很后悔。
小编给大家提醒下一般在合同条款最后几条会写着如下条款:
第**条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当地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提交甲方当地人民法院。
如果合同中出现这样的条款一定一定要慎重,非常建议条款制定“提交甲方当地人民法院”,不要写“提交甲方当地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
因为:仲裁是一裁终局,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裁决是即时生效的,当事人即使不服,也不能提起上诉(继续上诉需要很多其它条件)。而诉讼,依照法律规定,是二审终审的,即使一审已判决了,当事人只要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即是生效判决。
而且因为很多人对法律知识的欠缺,对搜集证据等事情不了解。并不是所以人都能付得起律师费的。
这也是小编在工作上遇到的实际情况,也提醒大家!
文/花花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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