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了官司,对方却说没钱。怎么办?
遇到这种情况,当然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对方的财产冻结,通过拍卖和变卖的方式清偿债务,或者发起撤销权申请,依法保护自身的债权。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那么案件将迎来这三个后果:
1、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
2、被执行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六个月后法院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是不是法院不给力,不管事?”
这个时候,很多债务人就会说了:“这不就是打赢官司,执行不到钱吗?”“是不是法院不给力,不管事?”
我们要知道的是,执行是以能够执行为前提的,如果法院存在消极执行的问题,自法院收到当事人申请执行书超过六个月,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我们完全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再不行,我们也可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在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反映该问题。
没有能力偿还,起诉或执行就是白费力气?
还有的人可能会感觉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起诉或执行就是白费力气,因而放弃了起诉或申请强制执行的机会。
千万不能这样,因为放任不管只会导致自己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将来有一天你发现对方有钱了,却发现债权诉到法院已经无法胜诉,或者判决书已过期不能申请强制执行,那就悔之晚矣了。
起诉执行后对方就是没钱还怎么办呢?
我们可以自己积极探寻其财产线索,等发现对方有钱了就立即提供给人民法院,以促进债权的顺利执行。
一些本可以做却很多人没有做的常规操作
亡羊补牢,为时已晚。与其到执行阶段发现对方没钱于是怪法院、怪律师,不如提前就做好防范措施,采取一些本可以做却很多人没有做的常规操作,例如:审理程序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的意义在于防止对方在审理程序时将财产转移、变卖。财产保全可以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裁定采取。由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当事人财产等财产保全措施。对于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总结
总而言之,对方欠钱不还,不要犹豫,直接起诉加财产保全,如果对方实在没钱,执行不到,我们也不要放弃,可以一边通过起诉延长诉讼时效,一边继续收集财产线索。
随着相关法律的完善,以及相关部门对老赖惩罚的力度加大,相信我们要回钱的那一天终究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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