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双方婚后共同买的房屋,不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人名下还是两人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房产分割上自然按照共有财产予以分割。如果房产证上事子女的名字,则该房产视子女的房产,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分割。
现在有很多婚后买房的家庭,在买房时往往因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而引起了家庭纠纷。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一)在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但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几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是婚后买房,不论是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还是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该房产都是属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且标注该房产归个人单独所有,那么该房产只归产权人一人所有,离婚时另一方无权侵害此处房产。但要实现婚后财产的个人所有,需要其配偶书写一份放弃产权的声明,并在当地房管局进行备案。这样办理的房产证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并且此房产也只归一人所有,其配偶一方无权分割借口处置此房产。
婚后买房不论房产证上写的是否为两个人的名字,除非其中一方放弃房屋的产权份额,将其改为一个单独所有,否则其实质的产权都是归夫妻两人共同所有,所以在房产证是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其意义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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