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报道称:租客于出租屋内意外死亡,租客家属对房主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告房主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酌定由被告赔偿原告4万元。
这是一个真实发生的事件。
我们虽不是当事人,但如果你是房主,租房合同这样写,不吃哑巴亏!
律师针对上述案件,明确指出,租房合同一定要加上这句话:租赁期间内,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人需要注意防水防触电防盗,不做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并且承租人在房屋发生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依法成立的合同,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拟定书面合同可以有效的约束双方行为,同时可以有效的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所以,日常生活中不管是在租赁问题上、借贷问题上、还是在劳务问题上,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习惯,那一定要留心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持有二套房产以上的用户越来越多,据相关数据分析,二房占有率高达46%左右,这些房产有父母留下的空置房,有拆迁补偿的,有改善住房后的老房子等等,我们如何去处理这些空置房呢,相信绝大部分人肯定是将其空置房产出租出去,从而增加自己的收入。那么,你的一个不小心,就会让你赔得倾家荡产,这不是在危言耸听,真实的案例也给我们敲了警钟,如“上海某女子在出租屋内意外死亡,索赔69万元”、“西安某房屋油锅起火至两人死亡,死者家属将其与房东告上法庭”等等事件层层发生,为了避免此类的事件再次发生,小秦给正在租房的朋友们一点建议。
我们有两种出租空置房的方法,一种是将自己的房产交给中介去具体管理,这样比较省心。还有一种会将房子租给自己的亲戚和朋友,这部分人有时会碍于面子,心想都是熟人朋友,合同的事就会草草略过,熟不知你这样的行为是非常危险的,会给自己埋下隐患。那么,我们应该做到“先小人,后君子”,签订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双方应履行的责任,不至于以后连亲戚和朋友都没得做了。
作为出租方,在制订租赁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这么一句话,并明确告知承租方相当的承担责任。“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是房屋实际的管理者,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所谓的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如果,承租人利用此房进行不正当经营或者违法活动,则有权无条件立刻收回此房,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看到这里,你的《房屋租赁合同》写对了吗?希望本文给那些正在租房的朋友提个醒,你也可以转发给你身边正在出租房屋的朋友和亲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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